一、非本人代还信用卡怎么量刑?
代他人还信用卡是属于民事行为,是不会被判刑的,也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或者行政处罚的责任。代还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且根据银行信用卡的规定,只要信用卡正常使用,没有出现任何可疑操作就可以。如果代还信用卡涉及到诈骗行,构成犯罪,就需要判刑,进行信用卡非法经营活动,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代还信用卡犯法吗?
不违法。信用卡代还款,本质如同信用卡套现,由于现在信用卡代还款属于这个灰色地带,所以法律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它是犯法的。 信用卡代还款虽然解决了信用卡用户的燃眉之急,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信用卡代还款机构代还款以后,在刷卡的时候没有刷出代还的款项,就要求客户用现金返还,当然有风险承担能力的客户及时筹措还是可以还上的,但是风险承担能力较差的用户就要谨慎使用信用卡代还款服务,以防给自己带来不便。
三、帮朋友代还信用卡违法吗?
给别人代还信用卡不是犯罪行为,但是非法经营信用卡代还就犯法。信用卡代还款是一种有效的缓解还款压力的方式,在办理代还款的过程中,可以将还款日期向后推迟。它是指当持卡人的信用卡最后还款日到期时,而本人一时之间无法全额还款,最低还款又要支付高额利息的情况下,为了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可以委托别人人代还,之后再以刷卡消费的形式,将还款金额刷出,把资金返还给持卡人。
信用卡差五十万还不上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有可能会被判处刑法,第五十四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
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